欧盟制裁3家中国光伏企业

网站编辑:浙江嘉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│ 发布时间:2012-03-19 

针对欧盟的制裁,中国光伏企业做出了有力的回应。欧盟委员会日前宣布,对阿特斯等3家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商进行反倾销制裁。阿特斯称,欧盟的决定缺乏法律依据,正考虑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此次案件。专家则指出,此次制裁不会对中国光伏业造成太大影响。

对于欧盟的制裁,阿特斯在给北京商报记者的回应中称,公司在欧洲的经营与销售完全遵守与欧洲签订的协议条款,并不存在违反情况,欧盟的制裁缺少法律依据,对此,阿特斯将采取法律手段来捍卫公司的正当权益。

上周末,欧盟委员会宣布对阿特斯太阳能、中盛新能源和昱辉阳光集团3家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商征收高额关税,同时将其逐出欧洲与中国太阳能电池板行业签署的协议。欧盟表示,上述3家企业违反了2013年欧洲与中国太阳能电池板行业达成的协议,该协议允许这些中资企业免缴最高可达70%的关税,同时也要求中资生产商出口价格高于最低限价,并且需要遵守其他几项要求;此外,上述中资企业还存在其他违反协议的情况,包括向购买其产品的欧洲客户支付资金而未上报,以及实际上将产品的售价降至协议所规定的最低进口价之下。

对于此次制裁的影响,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表示,由于在2012年欧盟对华反倾销案之后,中国光伏企业大幅度减少了在传统市场欧洲的份额,增加了在国内、非洲、美洲、东南亚等地区的业务量,所以此次欧盟的制裁不会对中国光伏产业造成太大影响。但欧盟的贸易保护主义是经常性的,无法一次性根本解决,中国光伏企业除了加大其他地区的出口份额,还应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,创造产品优势,彻底规避反倾销的行为。